办事指南——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(市级)-凯发一触即发
发布机构:广元市林业局
发布时间: 2021-09-29 08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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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单位:广元市林业局
办理窗口:b区二楼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2-52、53号窗口
咨询电话:(0839)5572112、5572113
办理方式:现场办理、预约办理、网上办理
网上办事大厅: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://www.sczwfw.gov.cn/
通办模式:否
获取结果方式:快递送达、现场取件、电子证照
办理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:9:00-12:00 下午:13:30-17:00;星期五上午9:00-12:00 下午13:30-15:30。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办事指南获取方式:现场领取纸质版、政务服务大厅触摸屏、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、“天府通办”app、“广元政务服务”和“利州政务”微信公众号
办理地址: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
投诉监督电话:(0839)5572233 12345
一、适用范围
1.占用征用市(州)以上所属的国有林场(含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)的林木采伐;
2.遭受森林火灾、病虫害、风折雪压等自然灾害危害5公顷以上的受灾林木采伐;
3.国有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、母树林、环境保护林、风景林等公益林的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,国家保护的天然原生珍贵树木的采伐,危及安全的名木古树采伐,上述3种情形许可证核发;
4.天然林、防护林、非国有的特种用途林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。
二、设定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五十六条、第五十七条、第五十八条;
2.《》第三十二条。
三、申请条件
1.占用征用国有林地(含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)的林木采伐;
2.遭受森林火灾、病虫害、风折雪压等自然灾害危害5公顷以上的受灾林木采伐;
3.国有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、母树林、环境保护林、风景林等公益林的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,国家保护的天然原生珍贵树木的采伐,危及安全的名木古树采伐,上述3种情形许可证核发;
4.天然林、防护林、非国有的特种用途林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。
四、申请资料
1.林木采伐申请报告(减);
2.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(免);
3.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(免);
4.采伐作业设计原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;
5.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(免);
6.林权证明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(免)。
五、数量限制
无
六、办理流程
受理→审查→决定→制证→送达
七、办理类型及时限
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;承诺时限:即办
八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无
九、办理结果名称
《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》
十、注意事项
无